
1. 學員完成報名並支付訂金或全額費用後,即視為課程契約成立。
2. 本課程屬「名額保留制」,名額一經保留,將影響其他學員報名權益。
3. 課程開始前7天需完成全額繳費,名額有限,額滿為止。
學員因個人因素取消課程者,依下列比例辦理退費:
1. 開課日前 14 日以上通知取消:
• 扣除必要行政處理費 NT$500 後,退還餘額。
2. 開課日前 8~13 日取消:
• 退還已繳費用 60%
3. 開課日前7天及開課當日未到(No-show)或中途退出者:
• 視為已提供服務,不予退費
1. 學員得於開課日前 7 日前申請改期 1 次(免費)
2. 第二次以上改期,每次酌收行政費 NT$500
3. 延期課程須於原開課日起 3 個月內完成,逾期視同放棄,不另行退費
4. 改期以本店課程名額實際狀況為準,恕不保證原時段或指定教練
如因下列非可歸責於學員之事由,致無法開課:
• 天候不佳(如颱風、強風浪、海況不適)
• 政府公告停班停課或法令限制
• 教練基於專業判斷認定有安全疑慮
本店得:
1. 協助學員改期(不限次數)
2. 或辦理全額退費(不扣行政費)
1. 學員應確保自身健康狀況適合從事潛水活動
2. 若有以下情況,應主動告知並提供醫師證明:
• 心血管疾病、氣喘、癲癇、重大手術史及附件健康聲明書所列項目等
3. 因隱匿或未據實告知健康狀況所致之風險與損害,概由學員自行負責
*若因健康因素(附醫療證明)無法參加:
• 得申請延期或扣除已發生成本後退費
1. 課程開始後,如因學員個人因素中途退出:
• 不予退費
• 未完成部分得保留課程資格,須於原開課日起 3 個月內完成,逾期視同放棄,不另行退費
2. 若因學員違反安全規範或教練指示,本店有權終止課程:
• 不予退費
以下費用屬已發生或不可回收成本,不列入退費範圍:
• 教材費、泳池費、證照申請費
• 保險費
• 已使用或開封之裝備
• 第三方代訂費用(如船票、住宿等)
1. 退款將於申請完成後 7–14 個工作天內辦理。
2. 依原付款方式退回,或由雙方協議之方式進行。
3. 銀行轉帳手續費由學員負擔。
1. 潛水活動具有一定風險,學員應遵守教練指示及安全規範。
2. 因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本店之因素所致之損害,本店不負賠償責任。
3. 本店已依法投保相關責任保險,實際理賠依保險條款辦理
1. 本條款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與適用
2. 如有爭議,雙方同意以本店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